计算机学院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制订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聘任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即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明确职数,按需配备。根据学校处级单位下设机构及科级干部岗位设置要求,配备科级干部。

(三)明确聘期,鼓励交流。本次聘期为四年,聘期内除因学校工作需要调动外,原则上不再调整岗位。在同一科级岗位工作满8年或两个聘期的,鼓励在学院内或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岗位交流。

(四)扩大民主,服从大局。本次聘任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由个人提出意愿,申报人来源单位对符合续聘、交流条件的科级干部进行考核测评;对符合提任条件的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用人单位负责提名和考察。在岗位和人员安排上,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单位(部门)服从学校大局。

(五)注重实绩,择优任用。坚持看干部的一贯表现和工作业绩,综合年度考核、考核测评、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注重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三、组织领导

聘任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为加强对聘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科级干部集中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军书  吴宣够

副组长:徐晓寒

成 员:程泽凯  黄 俊  刘  恒  汪小燕

秘 书:陈志存  林 颖

四、岗位设置

以学校核定的处级单位内设(下设)机构及科级干部职数为依据,科级岗位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党委秘书(组织员)(正科级或副科级)、教学秘书(正科级或副科级)、科研(研究生)秘书(正科级或副科级)及分团委书记(正科级或副科级)等。非领导职务分为正、副科级辅导员等。

五、任职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

1.现任科级干部续聘,年龄上应能任职满一个聘期。即男同志年龄不超过56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女同志经本人申请,工作需要且年龄不超过56周岁;其他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1周岁。

2.新提任科级干部一般应能任满一届。

(二)资格要求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副科级职务的,本科学历者应具有四年以上工龄,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应具有一年以上工龄。

3.由副科级职务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者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一年以上工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两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且具有一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直接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具有一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历。

4.申报提任科级干部的,应具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主任、秘书等岗位一般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本单位或本岗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件等材料起草工作;党委秘书(组织员)、分团委书记应为中共党员,能熟练掌握党建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7.从专职辅导员岗位申报其他管理岗位的,须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以上。申报提任学院分团委书记的,应符合《安徽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上述所涉及的年龄、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六、聘任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安徽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公布该方案。

(二)动员部署

学院召开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和辅导员会议,布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在学院网站公布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和基本要求,动员并指导学院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公布的任职资格和岗位填报志愿。申报人员可填报1-2个职位志愿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同时报送党委组织部、用人单位。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照《安徽工业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20〕11号)、《安徽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安工大党〔2018〕92号)等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申报的审查意见分别向党委组织部、申报人进行反馈。申请提任学院团委书记的,应把经用人单位审查同意申报后的志愿表同时报学生工作部、团委。申请提任科级辅导员的,应把经用人单位审查同意申报后的志愿表报学生工作部。

(五)民主推荐

申报人来源单位党组织或机关部门分别对符合续聘、交流条件的科级干部进行考核测评;对申报提任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其中申报提任学院团委书记和晋升职级的辅导员,按照《安徽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办法》有关规定,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负责开展任职考核推荐,学生工作部汇总综合测评结果;申报提任其他岗位的人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测评推荐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提名审核

1.提任或聘任科级干部,由学院党委根据岗位职数、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测评结果、干部一贯表现等情况,经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后,对聘任岗位对象人选进行提名,报送党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审核。其中团委书记和科级辅导员的初始提名应事先征求校团委或学工部意见。

2.学院党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对初始提名人选审定结果的反馈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正式提名人选及拟提任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提任科级干部考察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指导下,学院党委组建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凡提四必”,考察内容、程序和要求,参照《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安工大党〔2020〕116号)执行。

(八)研究决定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人选任用建议,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岗位拟任人选(一般采用票决方式)。研究结果及任职公示信息报校党委组织部。

(九)任职公示

根据学校指导意见要求,该环节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在校园网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发文聘任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文聘任,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以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任职前,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新任干部进行一次任前谈话和党风廉政谈话。科级干部任免审批表、会议纪要、考察材料等由学院党委报党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和归档。

八、纪律要求

本次聘任工作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徽工业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20〕11号)等有关规定,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学院党委及个人在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实施方案,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确保本次聘任工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本次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相关聘任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规定

(一)新聘任职务下文前,现任干部要继续履行职责,不得脱岗;新聘任职务下文时,原任职务同时免去;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现任科级干部,经学院党委研究,报送党委组织部进行处理。

(二)对超过聘任年龄界限以及其他特殊原因而未聘任的现任科级干部,经学院党委研究,报党委组织部,有关待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由学院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11月21日前

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审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11月23日前

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科级干部岗位主要职责和基本要求;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传达学校、学院文件通知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启动新一轮科级干部聘任工作。

11月23至24日

申报人填写志愿表并分别报送党委组织部、用人单位。

11月27日至29日

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申报的审查意见分别向党委组织部、申报人进行反馈。

12月5日前

对符合续聘、交流条件的科级干部进行考核测评;学工部牵头对申报提任分团委书记和科级辅导员的人员进行任职考核;测评推荐结果及时反馈给用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之一。

12月8日前

根据组织推荐和测评推荐结果及岗位要求,学院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始提名人选名单,报送组织部审核。

12月15日前

党委组织部对初始提名人选进行汇总,在进一步沟通的基础上,经书面征求校纪委意见后,形成初步意见,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向各院级党组织反馈审定意见。

12月22日前

根据党委组织部对初始提名人选审定意见,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正式提名人选及考察对象。

12月29日前

对提任科级干部进行考察。

1月3日前

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岗位拟任人选,并报组织部备案,同时报送拟提任人选任职公示信息材料。

1月5至11日

组织部统一发布任职公示。

1月15日前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组织部下文聘任。

附2: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内外的联系及双向信息传递,协调学院内部各方面关系,做好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办工作。

2、负责办公室人员的工作任务安排检查考核;负责办公室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办公室工作质量和效率。

3、协助或代表领导参加公务接待或公务活动。做好学校各部门交办的有关人事、职称、安全、保卫、工资、福利、后勤服务等相关事务。配合做好各项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草案,进行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并报领导审定。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各类公文、请示、报告等,并报领导审核后上交或下发。

5、协助院领导组织好各类研讨及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反馈及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办公室的事务管理(财务、资料、办公用品管理),为教职工做好优质服务。

6、做好学院所辖区域的安全、卫生和保卫工作,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7、协助院领导组织好全院集体活动,抓好全院人员的工作量核算、年度考核、考勤、奖惩工作。

8、负责学院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秘书(正科级或副科级)岗位职责

1、协助院领导做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的宣传落实,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承担相关学院的党建及日常党务管理工作。

2、草拟学院党委、行政的有关文件。负责学院上报、下发各种文件的登记、编号、校对和装订分发工作。

3、协助办公室主任安排各种会议及活动,具体负责各种会议的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4、承担各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撰写,做好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负责学院信息员工作,完成各类动态信息的收集、撰写、整理及上报工作。

5、认真及时处理上级有关文件和其它事项的通知,负责学院各类文件、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归档工作。

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党员等党建工作。协助党委领导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和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负责党委党费的收缴和年度统计,负责党委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做好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政审工作。

7、协助做好学院工会小组、离退休职工的有关工作。参加学院相关工作组并承担秘书工作。

8、做好学院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学院网站的日常维护及内容更新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学秘书(正科级或副科级)岗位职责

1、按照学校及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要求,协助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做好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具体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计划的有序实施;

2、熟悉学校、学院有关政策、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全面了解教学动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3、协助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做好与教务处(质控中心)、国教院等部门的对接工作。做好教学质量的检查、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4、负责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工作和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负责教学文件和档案的统计、分类和管理;

5、负责学生的各类等级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

6、协助主管院长组织期初、期中、期末和日常教学检查,负责起草教学检查总结。积极配合校院两级督导组专家,完成相关教学督导工作;

7、参加学院相关委员会、工作组,并承担秘书工作;

8、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等过程环节的材料整理工作;

9、紧密协助教学副院长,积极配合开展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程专业认证、审核性评估、卓越工程计划等相关工作;

10、紧密协助教学副院长完成本科国际生教学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研、研究生秘书(正科级或副科级)岗位职责

1、负责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信息发布、申报材料的汇总、登记、报送,以及项目批准情况传达、到位项目登记、项目进展情况、结题材料的报送等工作;

2、负责研究生学术报告的考核、登记。协助院领导做好科研团队、科研用房的考核工作;

3、负责教师职称聘任、岗位考核中科研业绩部分的审核与数据、资料的提供;

4、负责研究生招生咨询工作;协助组织本单位应届本科生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协助院领导组织各类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和录取工作;

5、负责收集培养过程中导师及学生的建议和意见;

6、负责研究生学籍、教学管理工作;保存和管理研究生教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档。整理、归档应届硕士毕业生档案材料;

7、协助主管部门检查、发放研究生业务经费;

8、科研秘书应及时发布或转发科研处等单位布置的各种科研项目的申报通知及相关材料,协助院领导组织学院教师积极申报各种科研项目,协助教师办理各种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汇总、登记、审核、报送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结题材料的组织与报送等工作;

9、参加学院相关委员会、工作组,并承担秘书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院团委书记(正科级或副科级)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分团委工作,围绕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目标,认真加强团委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加强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创造性地开展适合本学院特点的各项学生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精神境界、思想修养、专业素质和人文内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协助学院分管领导,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3、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等;

5、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保证上级党、团组织决议和工作计划的实施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6、负责制订和完善分团委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学院分团委团内文件、各类表格归档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员档案管理、团费收缴、三证颁发、团员奖惩等常规工作。

7、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分团委印章,负责据实开具相关介绍信和证明函。

8、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临时性任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1日